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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须知
《县长信箱》是人民群众和县长对话的绿色通道。衷心期望海内外人士为建宁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真诚欢迎广大市民对县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使您反映的问题能够有效地解决,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县长信箱》受理人民来信的范围:
1、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设想;
2、对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批评建议与投诉举报;
3、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直接影响企业、市民生活的有关问题;
4、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县长信箱》不受理事项:
1、中央、省、市已有明确规定,已公告的有明确政策界限的重大社会问题;
2、应当或已经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3、来信者未署名或一些评论、个人看法以及反映的内容空乏、笼统、不具备答复条件的事项;
4、纯属个人与单位或他人的矛盾纠纷;
5、涉及党委、人大、部队、法院和检察工作中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来信人应分别向有关部门反映;
6、《县长信箱》不接待群众来访。
三、来信人写信应注意的事项: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
2、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请您详细填写以下各项内容(*为必填项目)。
3、鼓励来信人填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反馈情况;
4、来信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详细、具体、简明,就事论事,所提出批评建议要有独创性和可办理性;
5、属投诉信件的投拆举报对象要明确,反映内容要客观、详实,不能杜撰、歪曲事实 ,并载明来信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四、《县长信箱》受理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原则;
3、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
4、遵循保密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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