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14-0100-2022-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4-24
标题 建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内容概述 建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7114-0100-2022-00007
文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4-24
标题 建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内容概述 建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有效性 有效

建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4-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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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189月,我县根据国家三调办、自然资源部、省三调办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10.06万个调查图斑,其中实地调查举证图斑2.13万个,拍摄举证照片14.13万张,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9032.48公顷285487.20亩),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一年三熟。其中水田18776.08公顷(281641.20亩)占98.65%水浇地16.44公顷(246.60亩)占0.09%;旱地239.96公顷(3599.40亩)占1.26%。里心镇、溪口镇均口镇3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3.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790.54公顷(86858.10亩),占全县耕地的30.4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625.13公顷(84376.95亩),占29.5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311.08公顷(94666.20亩),占33.1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18.97公顷(12284.55亩),占4.3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86.76公顷(7301.4亩),占2.56%。

(二)园地9351.84公顷(140277.60亩)。其中,果园7980.69公顷(119710.35亩),占85.34%;茶园87.85公顷(1317.75亩),占0.94%;其他园地1283.3公顷(19249.50亩),占13.72%。其中里心镇、溪口镇2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67.2%。

(三)林地131104.66公顷(1966569.90亩)。其中,乔木林地94586.01公顷(1418790.15亩),占72.15%;竹林地24474.27公顷(367114.05亩),占18.67%;灌木林地193.27公顷(2899.05亩),占0.15%;其他林地11851.11公顷(177766.65亩),占9.04%。均口镇、黄坊乡、濉溪镇、溪口镇、里心镇5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9.4%。

(四)草地1485.09公顷(22276.3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6.46公顷(96.90亩),占0.43%;其他草地1478.63公顷(22179.45亩),占99.57%。草地主要分布在均口镇、伊家乡、濉溪镇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5.1%。

(五)湿地43.46公顷(651.90亩)。其中,内陆滩涂43.46公顷(651.90亩)100%。主要分布在濉溪镇、均口镇2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9.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66.39公顷(45995.8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607.63公顷(9114.45亩),占19.82%;村庄用地2274.69公顷(34120.35亩),占74.18%;采矿用地129.16公顷(1937.40亩),占4.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4.91公顷(823.65亩),占1.79%。

(七)交通运输用地2559.92公顷(38398.80亩)。其中,铁路用地283.78公顷(4256.70亩),占11.09%;公路用地1347.63公顷(20214.45亩),占52.64%;农村道路928.47公顷(13927.05亩),占36.27%管道运输用地0.04公顷(0.60亩)0.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40.42公顷(35106.3亩)。其中,河流水面1600.29公顷(24004.35亩),占68.38%;水库水面292.8公顷(4392亩),占12.51%;坑塘水面196.45公顷(2946.75亩),占8.39%;沟渠210.15公顷(3152.25亩),占8.98%;水工建筑用地40.73公顷(610.95亩),占1.74%。濉溪镇、均口镇、溪口镇3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5.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代章)

 

建宁县统计局

          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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