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04-1000-2018-03016 文号建招委〔2018〕8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22
标题 建宁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内容概述 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7104-1000-2018-03016
文号 建招委〔2018〕8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5-22
标题 建宁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内容概述 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有效性 有效

建宁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2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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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2018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考试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8〕63号)和《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8〕9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对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和考查科目(项目)。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个科目。全市统一组织测试或考查项目为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由三明市中招办制定测试和考查办法、标准,由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值、日期和时间。考试科目:地理、生物、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除化学外)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生物、地理、历史考试时间各60分钟,化学45分钟、75分。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  午别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22日

8:30—10: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23日

8:30—10:00   物理

10: 45—11:30   化学

15:00—17:00  英语

6月24日

8:30—9:30    历史

10:15—11:45思想品德

15:00-16:00地理

16:45-17:45生物

  3.关于体育考试。项目中的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列为二选一必考项,根据我县实际,中长跑作为必考项。

  项目中两项考试。2018年市中招办在项目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过障碍)、排球(连续垫球)、足球(运球过障碍)等项目中,选取仰卧起坐作为每一位学生必考项目,学生要从项目Ⅱ其他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体育与健康测试办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2020年,全市体育考试将采用电子设备测试,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从2018年起可采用电子设备测试。

  4.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九科采用全省统一命制的A卷,进行书面闭卷笔试;计算器不再带入考场。

  5. 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按等级呈现。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考查科目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2019年,为对接全省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按物理90分、化学6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20分计入中招投档总分。招生录取时,等级分不再计入投档总分,仅作为达标高中学校招生入围的门槛。

  6.报名方式: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3月12日—20日,九年级普高志愿填报于5月17日—22日进行,

  中职学校志愿填报于7月1日—5日。学校按照报考通知做好报名指导和考务工作。

  7、考点与考校安排:

中考考点

学    校

城关中学

城关中学、均口中学、黄埠中学、

建宁三中

建宁三中、二中、客坊中学、溪源中学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保送生、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2019年起,取消初中优秀毕业生保送录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政策,有关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进行。

  (一)报考和录取条件

  报考条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学籍在建宁的省内外户籍的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参加普高招生录取;无我县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由考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参加当地普高招生录取。

  报名及招生录取应具备的文本包括: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③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④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录取条件: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的条件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良(含良)以上,理化生实验、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以此为前提,再依据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保送生录取办法

  按建宁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用于“保送”升学方式录取,由县教育局中招办和建宁一中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确认,并与被“保送”录取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录取确认书,同时将录取确认名单于5月30日前报送市中招办,已签订录取确认书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为了切实加强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控,保证中考数据的全面、准确、可信,同时为了让所有学生都能参加初三总复习训练和中考锻炼,所有“保送生”或以其他自主方式提前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的中考,“保送生”或以其他自主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所有学科中考成绩均按等级公布,保送和提前录取资格不变,其考试原始成绩统一纳入当地初中教育质量评价数据统计。

  2. 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闱考生。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四个等级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0分),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最低入闱等级分。

  (2)“等级+分数”录取。在入闱人数确定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原始分的40%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全部录取。

  3. 定向生录取办法

  今年我县“定向生”招生比例为建宁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0%,定向指标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校,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0分、55分后录取。农村学校“定向生”完不成任务的将名额调整给完成较好的农村学校,如再完不成的调整为统招名额。享有“定向生” 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转学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

  4、招生批次

  今年招生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为建宁一中普通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定向生”;第二批为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三批为中职学校招生。

  5.其他有关政策

  (1)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达标普通高中的录取。

  (2)外地转入我县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没有转出地地理、生物两科会考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的,或未能参加我市2017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8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和县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有成绩的,需附有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于5月30日交县中招办审核确认。

  (3)严禁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同时要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

  (4)高中学校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为其他学校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三、关于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按三类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可填报一所达标高中,即建宁一中(G52012)。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考生帐户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对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恢复原来信息。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能够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物理、化学2科原始分40%的折算分及7个学科等级分)来确定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3分照顾

  梅列区、三元市区户籍三明市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考生;

  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

  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5分照顾

  梅列区、三元区农村户籍及其他县(市)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10分照顾

  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顾者:烈士子女。

  (五)军人子女接受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按政联[2014]1号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六)符合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招商引资对象的企业高管人员及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

  1、建宁一中普高招生计划600名,其中:定向生指标为300名(含保送生),统招生300名。

  2、建宁职业中学各专业计划招生600名,其中:全日制300名,非全日制300名。各初中校应全力配合做好本县中职的招生工作,招生任务分解如下:

学校

城关

中学

三中

二中

黄埠

中学

客坊

中学

溪源

中学

均口

中学

合计

毕业生数

415

346

112

54

42

27

102

1098

招生任务

110

96

30

15

12

7

30

300

  3、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关学校要及时向县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同时应加强考生档案的管理,出档须按市中招办提档通知,方可调档。

  七、收费标准

  根据明财综〔2017〕5号文件规定,每生每科收取16元。

  八、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切身利益。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制定保障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中考中招顺利进行, 体现公平、公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

  1.加强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招生计划在中考中招改革过程中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招生计划数的分配和招生结构的调节来推进改革,为改革服务,为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服务。

  2.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要通过电视、网络、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宣传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典型和优秀毕业生,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职教育,使应届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县教育局将各校招生人数和招生任务落实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促进高中阶段普职教育的协调发展。

  3.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要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升学志愿,充分尊重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学生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向未经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学校推荐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政策、采取虚假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设定为中考投档总分270分,杜绝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违规招收初中毕业学生的行为。

  4.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宣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及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案等,均应向社会公示,以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为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全程监督。

  6.加强学额巩固和质量监控。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0〕6号),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做好控辍工作,提高中考参考率,努力提高初中学生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单科及格率提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18年建宁县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建宁县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2018年三明市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主 办 部 门

备  注

3月21-25日

八年级、九年级考生报名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5月17-22日

九年级考生普通高中志愿报名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5月底

1.市中考考务工作会议

2.发放档案袋等考务用品和材料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5日—6日

1.报送中考试卷订单

2.向招生学校发招生录取地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6日—8日

1.核对各县(市、区)考生信息,准考证生成

2.报送考生信息,打印考生条形码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20日-21日

1.审核注意录取考生名单

2.下午召开中考考务会议

3.派专车接运中考试卷、答题卡、条形码

市中招办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23日─25日

1.中考

2.按时将试卷答题卡上送

市中招办

县(市、区)中招办

 

6月26日─29日

答题卡扫描

市中招办

 

6月30日—7月3日

网上阅卷

市中招办

 

7月4日—7日

中考数据处理

市中招办

 

7月1日—10日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市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8日

发布文考成绩

市中招办

 

7月8日-19日

普高切线招生,向市招生办报送“普高录取新生名册”信息

市中招办

县(市、区)中招办

 

7月28日

五年专录取、中专录取

县(市、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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