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3-1400-2017-00073
  • 备注/文号: 里政〔2017〕5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4-14
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
里政〔2017〕51号
来源:里心镇 时间:2018-07-30 17:20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通知》(闽卫办流管[2017]4号)、《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明卫函[2017]7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构建机制

坚持以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力争2017年度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体系全面建立,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健康意识明显提高。

二、明确任务,落实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各村(居)要于2017年8月底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信息摸底采集工作(见附表)。准确掌握当年度农村新增留守儿童的人数和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等信息,将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统计造册。要实行动态管理、精准实施,为健康关爱工作的推进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

(二)开展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问题的研究,为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撑。

(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监护人健康知识水平和监护能力。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工作。按照《意见》的精神和《通知》要求,各村(居)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树立强制报告意识,积极开展并认真做好强制报告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

(五)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各村(居)要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编发健康指导手册,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协调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经费投入、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积极发挥村级计生服务网络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在留守儿童聚居社区(村)活动室设立“爱心健康驿站”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加强宣传倡导。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信息终端等传播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信息和科学知识。镇卫计办和计生协会要借助“母亲节”、“5.29”会员活动日、“6.1”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等节假日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里心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里心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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