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7100-1300-2018-00016 | 文号 | 建政文〔2018〕120号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11-08 |
标题 |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建宁县闽江源头台田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
索 引 号 | SM07100-1300-2018-00016 | ||
文号 | 建政文〔2018〕120号 | ||
发布机构 | 建宁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11-08 | ||
标题 | 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建宁县闽江源头台田段河道岸线及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安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物多样性,县水利局委托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规划原则,对建宁县闽江源头台田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进行了规划。通过岸线的规划,对科学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防洪、水生态及水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本次岸线规划范围公布如下:建宁县闽江源头台田段属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管辖,本次规划河段为上游起点位于台田村永安桥至下游终点芰坑村的箭竹坑桥处,全段由均口镇人民政府管理,规划河道总长12.42km。依照目前台田村分自然生态修复区和自然生态提升区2个区段,河段宽度及行洪需要,规划河宽为7~45m。其中已建护岸的河段以护岸轴线为规划岸线,其余河段根据10年一遇水面线与河岸交接线作为规划岸线,生态保护蓝线由岸线向外预留不少于15m。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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