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809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建林抵登(2014)第00034号 |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 |
福建省建宁县溪源乡鲇坑村 |
他项证 |
2 |
建林抵登(2014)第00035号 |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 |
福建省建宁县溪源乡蒋坊村 |
他项证 |
2018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