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宁寿钦、宁秀钦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5:5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2018105     

经初步审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律师见证书》,我机构拟根据其《遗产继承协议书》中的结论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18 10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8-3980225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规划用途

备注

1

宁寿钦、宁秀钦

宁心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建宁县濉溪镇一枝山43号1幢1-3层

179/378.85

住宅

宁寿钦继承宁心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宁秀钦继承宁心余98%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宁寿钦继承宁心余2%的房屋所有权份额。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925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