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幕和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1068
经初步审定,依据建不动产纪【2018】1号建宁县不动产登记联席会会议纪要精神,我中心拟根据《律师见证书》的结论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21年0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3980225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备注 |
1 |
何爱英 |
张幕和 |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濉溪镇青山街南路15号1幢1层103 |
17.63/67.56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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