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建宁县综合农场
日期:2021-04-15 17:41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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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1069
建宁县综合农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他项权证:NO.101021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县支行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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