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贫困(空壳)村退出公告
根据《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和市扶贫办制定的《贫困村退出参考标准》,经乡(镇)调查、部门核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长吉村等24个贫困(空壳)村确定为2018年度贫困退出对象,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扶贫办提出意见。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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