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的二次答复

日期:2018-11-06 11:05 来源:建宁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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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洪星、宁雪云、李建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红色旅游古建筑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红色旅游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恢复红色旅游古建筑的建议,代表们在提案中提到了“修复原坐落于塔下附近的两座相呼应的古塔”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经查阅县志、文物记载等有关史实资料,塔原为双塔,位于溪口塔下的塔为联云塔,为我县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尚为完好,位于斗埕村助家井遥相呼应的塔为“东塔”,已毁坏,只剩塔基,具有很高的研究及修复价值。

为了加强对我县城区古塔的保护,我局并已聘请福建博物院考古研究所所长楼建龙先生到实地进行了考察,给出了试掘的意见,并经我局积极争取,考古研究所派考古队进入建宁县开始发掘工作。发掘工作始于20171128日止于20171223日,历时25天,目前已形成了《建宁县“东塔”塔基遗址发掘工作报告》。并且在塔基附近建立保护围栏予以保护,并立两块警示牌注明为保护文物。

由于“东塔”建筑只剩塔基部分,还原难度较大,经初步预算,整个项目修复需投资1000万元以上。一方面我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另一方面计划通过寻找建宁德高望重的有识之士牵头募集社会资金进行建筑的复原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各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        

  联系人:  陈志鹏

联系电话:3982987

 

 

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116

 

 

 

 

抄送:县人大办、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督查室,濉溪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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