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图书馆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宁县图书馆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根据省、市、县关于重申做好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精神,经请示建宁县防疫工作指挥部同意,建宁县图书馆定于4 月 20 日恢复对外开放,开馆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限流、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原则上只接待持证读者,建议读者借还图书后离开,尽量居家阅读。
二、开放区域:暂时对外开放外借室、少儿阅览室。
三、进馆须知:
1、读者必须佩戴口罩才能入馆,同时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扫行程健康码,信息登记等工作。
2、读者进馆后不聚集性阅读,留馆阅读应一人一桌,与其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读者在馆内期间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同时服从馆内工作人员指导。
4、进馆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自觉遵守图书馆环境卫生及疫情防控规定。
5、暂时取消“香香姐姐讲绘本”等文化活动开展。
6、进馆读者车辆自觉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隔位停放。
7、在馆内若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或打疫情防控电话:建宁县总医院 3983120 建宁县疾控中心 13043053800。
四、疫情期间开放时间:
周一闭馆,周二至周日正常开放。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11:30-12:00 5:00-5:30场地、设备、图书整理消毒
五、疫情期间滞纳金处理:
因疫情影响闭馆期间产生的图书超期,到窗口工作人员处办理取消逾期手续并免除滞纳金。
建宁县图书馆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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