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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司法局狠抓“四项”教育做好社矫人员“标本”兼治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0:58  来源:建宁县司法局  字体:  

  

  为做好新形势下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建宁县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编制科学化的矫正教育内容,通过狠抓“身份意识、思想道德、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四项教育,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言行的“标”,又治好他们思想的“本”,效果良好。  

  一是身份意识教育。围绕社区矫正执行刑罚的目的和要求,定制“社区矫正知识、认罪服法、遵规守纪、行为规范”等课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让其悔罪自新,端正改造态度,明确改造方向,坚定改造信心;与此同时,在每月进行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向社区服刑人员推送发生在身边的警示教育案例,让社区服刑人员时常保持警醒,牢固树立身份意识。

  二是思想道德教育。从理想信念、公民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三个方面,严格依据《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规定》具体要求,结合建宁县“莲乡文化”的独有文化特点,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国家观,激奋社区服刑人员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乡。

  三是形势政策教育。开展新时代在党的领导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公民责任意识和服务社会意识,适时组织集中播放国家时政要事和重要利好政策,依托县莲子、果子、种子三大传统产业和新兴的电商产业等,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自强、自新、自立。

  四是法律法规教育。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开展宪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等法律知识主题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掌握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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