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建宁县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8-03 15:39 来源:建宁县团县委
| |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30日至2020年113,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29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团县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4月29日,委巡察组向团委反馈巡察意见,团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团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部署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剖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成立以由团县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张晓雁担任组长,团县委副书记曹周明担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县委巡察办,做好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主动加强与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的沟通汇报,及时制定报送共青团建宁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县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团建委〔20205号)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34条,明确责任人、责任部室、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把巡察整改的进度和质量关,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工作实行“周报”机制,先后4次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和1委(扩大)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清退超标准领取的出差培训期间伙食补助和交通补贴7970元,催缴往年欠缴团费800元,共计挽回经济损失0.877万元同时,我委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把制度建设贯彻巡察整改全过程,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自巡察反馈后,团县委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1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形式,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目前已于5月9日下午,召开团县委二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和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二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正“沉”下心来,每月至少到机关、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走访调研一次,近距离了解青年的所思、所想、所需,重视青年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纳入工作范围,目前已到启航社工、黄坊乡芦岭村、濉溪镇河东村、县直机关团工委、一中、三中、职中等基层团组织调研指导工作。三是认真贯彻实施《共青团建宁县委改革方案》,强化基层团建分类指导和正向激励,把好选人、用人关,协调配合各级党组织把工作有热情、有影响力的团员青年选拔到基层团干部岗位上,目前已协调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发区党委等重新调整任命下属团委书记四是促进“青年之家”平台提质提效,推动我县5家“青年之家”正常运转,切实发挥其联系服务基层青少年的平台作用。五是发挥好预计于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的青少年宫阵地引领作用,目前已向县委编办提交《关于增加建宁县青少年宫编制的请示》(团建委〔2019〕10号)并成功增编1名(建委编〔2020〕21号)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共青团三明市委关于开展三明市“青春扶贫”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五个一”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团明委〔2017〕95号)、《共青团建宁县委关于成立青春扶贫“五个一”帮扶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团建委综〔2017〕2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青春扶贫”基地季度培训工作,目前已完成《建宁县“青春扶贫”项目自评报告》和一、二季度培训工作。二是做好典型榜样宣传引领,选树出5名建宁籍“新时代新三明百名担当作为青年”,并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今年“五四”期间宣传推介了5名优秀青年代表,进一步浓厚了全县广大青年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推进“青春护雏”行动,于4月20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建宁县2020年度“青春护雏”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建委联〔2020〕2号,加强与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接沟通,摸清贫困留守儿童底数,已经建立“雏燕之家”服务阵地3个,开展“青春护雏”关爱活动7场次,为11名贫困留守儿童送上8000元助学金和5500元疫情防控助学金。四是扎实推进改革攻坚、从严治团,切实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水平和能力,62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县县直机关团建工作推进会,认真组织跟进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团内重要法规政策文件,研究部署“智慧团建”、推优入党、青年创业就业等重点工作。此外,还先后组织开展“抗击新冠疫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倡导文明出行”等青年志愿服务行动。

  3.关于主责主业方面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线上”利用“智慧团建”网上平台,实行“一周一通报”,推动各级团组织“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的学习率逐步提升,截至628日,全县“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七期累计参学达820人次,参学率、名次分别从巡察前的11%、全市第十一位提升至23.73%、全市第六位。“线下”按照《共青团建宁县委员会关于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五四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团建委综〔2020〕3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五个一”主题团日活动,5月29日-30日,建宁团县委组织基层团干、青年创业者赴宁化县、清流县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激励和引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积极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团县委成立“少共国际师”史实研究工作专班,在县委领导的带领下,多次深入黄坊乡芦岭村探访邱家隘、将军殿等战斗遗址,并专程前往江西省黎川县、广昌县、福建博物院等地参访历史展陈、访谈相关人物,广泛搜集史实、征集史料,深度挖掘“少共国际师”史实,助力团市委完成了《“少共国际师”史略》课题初稿,助力我县“做实红色三明文章,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和能力提升,原则上今后每年至少各举办一次全县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努力推动全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实现新发展;目前已分别协调对接县委党校、县进修学校开展团干部和少先队今年培训事宜,并于62日下午,召开全县县直机关团建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机关团委工作汇报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于6月12日下午,联合县教育局召开2020年建宁县少先队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少先队工作汇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寄语精神,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和队歌使用管理规定》等规范化文件精神,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我县少先队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助力青年创业就业,继续适时联合举办全县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切实加强建宁籍返乡大学生日常沟通联系和需求对接服务,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双创”氛围,目前已建立2个建宁籍返乡大学生微信群(约700人),定期在群内推送本县人才引进、就业招聘、创业政策等各类信息。四是推进青年职工素质拓展,适时开展青年技能比武大赛,着力提升青年岗位技能,目前已于4月29日上午联合县总工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主题为“岗位练兵我先行,青春建功守初心”的青年职工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4.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机关工作制度》(团建委办〔2020〕2号),成立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日常工作,其余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配合抓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修改完善今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定期研究推进,于7月10日召开团县委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对总结回顾了上半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网上共青团”建设,推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团县委“一岗双责”工作方案,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2020年“一岗双责”工作方案》(团建委办〔2020〕3号),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定期研究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市县委贯彻意见,于7月10日召开团县委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研判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半年团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四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已开展“五一”、“端午”等节前廉政教育,并结合“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政谈话效果。

  6.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机关工作制度》(团建委办〔2020〕2号),执行《建宁团县委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重要文件、汇报材料、宣传信息等“三审”把关(即: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切实提升文稿材料质量。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联系青年群众,先后深入县青创协会、均口镇、黄坊乡、濉溪镇等地调研指导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切实担当好服务青年职责,努力成为青年群众的知心人、热心人、贴心人。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不折不扣清退超标准领取的出差培训期间伙食补助和交通补贴7970元。二是规范县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工作,设置会计科目,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今后的办公用品采买、差旅费报销、奖助学金发放、活动业务经费报销等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并已执行资金“闭环”监管,原则上对各类资金发放均使用银行转账方式。二是制定完善单位公章管理制度,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公章管理制度》(团建委办〔2020〕1号),建立公章使用台账,加强本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机关工作制度》(团建委办〔2020〕2号),完善书记办公会(班子会或扩大)会议制度,严格实行与会人员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规定,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真正做到民主集中。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共青团建宁县委机关工作制度》(团建委办〔2020〕2号),完善“三会一课”、党费收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党建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推进《团县委党支部关于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团建委党〔20202号),引导党员干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职责,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尽心为党工作、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建设让县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10.关于“政治建团”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党团共建机制,推动落实《建宁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委办发明电〔2019〕106号)常态化运行,于622日下午召开建宁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精神,并对我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制度、规则等文件的起草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审议通过了《建宁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专题推进了少共国际师史实研究相关工作分解落实。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基层团委和下属业务主管社团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对拒不主动履职的团组织进行系统通报并约谈负责人,如对往年欠缴团费下发《关于催缴2014-2018年度团费的通知》进行催缴,共补缴总额800元;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的社团机构(县青年联谊会)已下发《关于推动建宁县青年联谊会工作常态化的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如若不能主动整改到位,将进行注销登记,着力解决工作中“上热下冷”现象。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1.关于对上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聚焦基础团务,定期开展团的业务培训,目前已分别于5月9日下午、6月2日下午,召开团县委二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县县直机关团建工作推进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等重点团务工作集中培训。二是大力推进“智慧团建”工作,推动各级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内管理工作,着力推动“智慧团建”工作综合排名从巡察前的全省、全市下游水平提升至中游水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此类情况。

                            共青团建宁县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