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宁县多举措、抓落实,扎实推进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动态监管。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核查审批,掌握基本情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列入动态监管名单。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提高保障数据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落实基本保障。目前,全县1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每人每月按90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01万元,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落实监护责任。借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排查核查,让符合条件的儿童早日享受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