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日期:2025-09-13 10:4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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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安全使用、收益,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县本级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县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拟订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

  (八)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在预算股加挂政府债务管理股牌子。主要职责增加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全县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申报,督促检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评估和监测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县本级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监管政府或有债务;指导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和督办工作;组织编写财政年鉴;承担局机关文电、印鉴、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局电脑网络信息及机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环境卫生、保卫等后勤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与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财务等工作。

  预算股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拟订县与乡(镇)财政体制和县乡(镇)共建园区财税体制;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研究提出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县级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分析全县税源状况及其变化,组织县本级财政收入,协调财税库关系;参与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参与全县税政工作,参与税制改革的研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与县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协调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市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家赔偿经费。

  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承担县级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工作;编制县本级政府债务报表,汇总全县政府债务报表;配合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承担地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负责政府债券的申报、分配和台账登记;负责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偿还的数据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

  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

  国库股。主要职责:汇总并编制全县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总决算报表、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等相关报表;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县级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核准备案预算单位账户。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社会事业股。主要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行政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

  承担教育、文体、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  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县级体彩公益金;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承担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福利彩票收入使用的监管;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社会事业股负责监管对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批复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经济建设股。主要职责:承担发改、交通、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执行城建等政府非税收支管理政策。

  承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合办理亚行贷款转贷和按计划还本付息付费的有关事项;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管理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等。

  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公益金相关项目资金的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方案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定标准等工作。

  经济建设股负责监管对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批复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企业资产股(建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工信、招商、经济开发区、二轻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对口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负责拟(修)订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县属企业财务;管理县级财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研究提出县级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外事活动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全县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落实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本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配合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的相关工作。

  企业资产股负责监管对口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批复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监督股(建宁县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建宁县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主要职责:拟订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进行核查;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监督检查本局内设机构、局属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  法规、政策、制度的情况。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承担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受理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承担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执行上级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核专控商品;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

  调整后,县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社会事业股、经济建设股、企业资产股、监督股等7个股级内设机构。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水南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单位负责人:郑文

  联系电话:0598-398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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