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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刘小红、巫晓玲等2位同志于2018年2月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定级,并确定:刘小红、巫晓玲等2位同志为建宁县数字建宁建设办公室科员。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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