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高考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8-06-05 21:01 来源:建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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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7-8日进行,为确保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确实维护考试纪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65日至68日,各类环境噪声源要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严格控制噪声,并采取如下强制性措施:
  1、位于建宁一中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工地(含室内装修)必须停止施工。
  2、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其他室内活动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
  3、严禁燃放鞭炮,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67日至8日下列时间内对有关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1、管制时间:67-8830114014301710

2、管制区域:①青源巷宣传文化中心路口——青源巷建行路口;②建莲北路交通局路口——建莲北路审计局路口。

3、在管制时间内,各类车辆进入县城主城区禁止鸣喇叭,车辆需经过以上路段的,请绕道通行。以上两条道路禁止机动车辆停放、通行。尤其是建宁一中考场大门口及左右两侧50米内,除考试保障车辆以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停放。
  三、
请考生家长督促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必要的考试用品按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共同抵制舞弊,做到“七个不准”。考试全过程实行视频监控,并回放审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宁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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