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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建宁县溪口镇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6:36  来源:建宁县溪口镇  字体:  

  (招标编号: FJDC【2018】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建宁县溪口镇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已由建国土资【2018】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部分拟通过  在本县公开 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2016年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建宁县溪口镇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包括高山村、高圳村、渠村、溪枫村、杨林村五个村,合计约11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2.资金来源:财政补助 。 

  2.3. 工程预算价: 约115万元。 

  2.4.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 12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建宁县溪口镇渠村、高山村、溪枫村、杨林村、高圳村。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招标单位: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2.6.2、咨询单位: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6.3、设计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由本县自然人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中标以后必须提供符合以下资质的材料: 

  3.1.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6.提供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16日至2018 年 1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地点为: 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宁办事处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8年 11 月 23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下浮率K=10%)。 

  6.中标押金的提交: 

  6.1.中标押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中标后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中标押金,若未缴纳中标押金或所交款项不足均视为自动弃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缴纳押金,若未缴纳中标押金或所交款项不足,则由第三中候选人缴纳,最终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6.3.押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30000元)。  

  7. 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6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溪口镇东坑口   邮编: 354502   

  电话: 18120844350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栋21层    邮编:  354000  

  电话:13338235016 

  联系人:    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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