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入口连接生态停车场道路及附属设施(连接线0.6Km)--停车场引水及景观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1-05-13 11:28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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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入口连接生态停车场道路及附属设施(连接线0.6Km)--停车场引水及景观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江源旅游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入口连接生态停车场道路及附属设施(连接线0.6Km)--停车场引水及景观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人民币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源旅游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景区入口连接生态停车场道路及附属设施(连接线0.6Km)--停车场引水及景观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0078元,其中暂列金2912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8300元;K值: 10 %,发包价: 639813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建宁县,且公司建筑业产值应符合建政文【2020】99号文要求,本次邀请单位为《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建宁县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完成1.2亿元以上(含1.2亿元)及2020年新入统计局的企业建筑业产值达0.6亿元以上(含0.6亿元)本地建筑企业名单的通知》附件中确定的建筑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⑤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0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05 月 17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至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联系电话:13960564589 联系人:小林)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24 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交存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处理、储蓄所。)出具的保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担保保函形式(经三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⑤工程保证保险形式(工程保证保险应是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⑥本地企业默认本地保函。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8.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建宁县水南学苑东路9号闽江源保护区管理局大院内(闽江源旅游公司) 

  电话: 0598-3967810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电话:15280592593

  联系人:小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帐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40241290000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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