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2021年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的公示

日期:2021-09-24 09:35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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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质量安全、畜牧兽医、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和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办函〔2021〕168号)要求,每个县(市、区)积极建设并认定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我局认真组织申报,经乡镇推荐及局核实小组对各乡镇择优推荐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进行实地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局务会研究。现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拟认定建宁县2021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3个(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9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附件:拟认定建宁县2021年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3个)情况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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