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日期:2022-05-19 09:02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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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4号)及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我县1家企业招用的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发放1家2021年度企业社保补贴6344.52元。现将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

  附件:2021年度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公示表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2021年度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
                      单位:人、元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人数 养老保险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 失业保险补贴

补贴金

额小计

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

金额

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

金额

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

金额

1 福建明一友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 3 12 2730.24 3 12 3528.96 3 12 85.32 6344.52
                         
                         
  合计 3 3 12 2730.24 3 12 3528.96 3 12 85.32 6344.52
2021年度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表
            单位:元、月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补贴合计

缴费

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金额

缴费

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金额

缴费

基数

补贴

月数

补贴金额
1 福建明一友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汤雨桐 3****************2 1422 4 910.08 3676 4 1176.32 1422 4 28.44 2114.84
2 福建明一友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甘栩琳 3****************5 1422 4 910.08 3676 4 1176.32 1422 4 28.44 2114.84
3 福建明一友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林滨滨 3****************2 1422 4 910.08 3676 4 1176.32 1422 4 28.44 2114.84
                             
                             
                             
                             
合  计     2730.24     3528.96     85.32 63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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