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二批次)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3年5月30日开始,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发改局党组、统计局党组、人社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 别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县委第二巡察组 |
县委第三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发改局党组 |
统计局党组 |
人社局党组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朱荣贵 副组长:林国平 |
组 长:刘方万 副组长:廖文秀 |
组 长:黄宗根 副组长:李继祥 |
专门举报电话 |
0598-3960653 (8:00—18:00) |
0598-3960663 (8:00—18:00) |
0598-3960683 (8:00—18:00) |
专用举报信箱 |
建宁县1009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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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地址 |
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建宁县黄舟坊东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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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建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8633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61032),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建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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