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9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9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18-09-27 10:57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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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27日我局对建宁县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3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建宁县环保局或者建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建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批复时间 |
1 |
建宁县三泉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
建环审[2018] 8号 |
2018年9月27日 |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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