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19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日期:2019-06-12 09:21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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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19612日-2019  6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1961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福建省龙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银耳饮罐头、代用茶生产项目

 建宁县里心镇小窠山

 福建省龙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建宁县里心镇小窠山,项目租赁建筑面积3765.17m2,年产银耳饮罐头1620t、代用茶100t。总投资21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人民币。

 1.项目综合废水须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切割、挑选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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