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建发改投资〔2021〕56号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建宁禾众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基地项目申请变更建设内容的请示》(禾众科技〔2021〕14号)及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调整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可研内容专题会议纪要(〔2021〕81号)等项目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批复变更事项如下: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3.1.2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的规定:2.除住宅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大于24米者为高层建筑。该项目建筑设计高度已超过24米,为高层建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二)除高层建筑外,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四百平方米的。”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意原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227平方米,新建一栋七层双创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1056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变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7227平方米,拟建设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的双创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10998.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项目代码:2106-350430-04-01-662080);
二、其他批复内容以建发改投资〔2021〕32号为准。
三、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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