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方的家庭成员能否办理林权继承登记?
你好,我父亲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宗林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未到期,我父亲过世了,但我在城里定居,为非农户口,能否办理林权继承登记?
答:可以,你可持合法的继承材料来办理转移登记。
依据:
1.承包户内还有成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16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可以直接持原承包合同、家庭成员变化信息资料等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承包户消亡的,继承人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可持合法的继承材料来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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