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日期:2023-09-19 10:55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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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申报材料: 

  1、权利人名称(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身份变更材料

  5.居民户口簿

  2、变更坐落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坐落变更证明

  3、改扩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批准用地文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权籍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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