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如何办理?

日期:2023-09-19 10:56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 | | |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申报材料: 

  1、宅基地使用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权籍调查成果

  4.用地批准文件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权籍调查成果

  6.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或者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村委会出具的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