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2.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2019年1月1日后来闽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待引进人才除外);
4.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
5.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领域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6.来闽后须全职在闽工作。
省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任职经历和职务限制。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职务、来闽时间等要求,由用人单位出具破格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破格条件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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