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申请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2-12-06 19:00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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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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