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遴选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3-09-19 11:30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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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2.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

  3.从事本县(市、区)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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