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二)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四)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
(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主办: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建宁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