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涉及财产处分委托公证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日期:2022-12-05 09:41 来源:建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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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委托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委托所涉及事项的财产权利凭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

  (3)委托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等)(若不动产所在地已开展实名多功能机且不再审查委托人婚姻情况的,委托人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4)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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