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500千伏(不含)以下非跨设区市的电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及省里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核准)办事指南
企业投资;500千伏(不含)以下;非跨设区市;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概述
企业投资500千伏(不含)以下非跨设区市的电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及省里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核准)
申请对象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资项目)
2.内资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除外)
3.外商企业投资新建、增资或并购《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享受补贴(待遇)
无
申请说明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份数 |
收取方式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
必要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2.项目申请报告 |
必要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涉及用海) |
新增用地(用海)需提供 |
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4.规划审查意见、已批准建设用地文件 |
未新增用地(用海)需提供 |
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5.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式三份)及审核意见 |
必要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6.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仅指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申请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非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但申请不招标的项目) |
必要 |
原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7.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并购项目申请报告还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
外资企业需提供 |
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
1份 |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电子文档上传 |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XX项目核准的批复》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办理地区(建宁县)——选择“我要办”模块——部门服务——选择发改部门——选择办理事项——在线办理
填表示例:(附表见文末)
办理地址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乘车路线:乘7路、8路至公路港(县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相关事情
状态查询:登录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的业务”,查看项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