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工业企业市场开拓扶持
鼓励引导限上商贸企业积极参展,开拓市场,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概述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明晰,且在建宁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满一年。
2.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能及时向统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和数据信息。
3.企业账证俱全、依法纳税;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企业无涉黑涉恶情况;企业当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申报截止日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
4.申报企业属于限上商贸企业。且按规定向县工信局报备参展。
申请说明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规〔2022〕7 号)文件精神,每年度完成上一年限上商贸企业参加展销会的展位费扶持资金兑现。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参展合同(或邀请函)、参展费用(展位费)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请流程
1.资金申报:县工信局发布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文件,相关企业收悉文件要求;
2.材料收集:企业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申报资金材料;
3.材料初审:相关业务股室进行核对初审,无误后过局党组会研究上报县政府。
4.资金复审:经由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无误后,同意资金拨付。
5.资金拨付:相关业务股室收集项目资金拨付材料,核对无误后,完成资金拨付。
办理地址
县工信局商贸流通股
相关事情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卢秀文/宁金忠 0598-3988339
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12号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子邮箱:jn14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