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

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是干部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被录取后及时及时更改学历学位。

概述

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是干部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被录取后及时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及时更改学历学位。 

申请对象

经国民教育取得在职后学历、学位的县(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

享受补贴(待遇)

应准确描述出该服务场景的申请或办理后能够获得的补贴、待遇等

申请说明

通过e三明网办大厅,在线办事,选择所在地办事地区,选择建宁县,选择办事部门:建宁县教育局。搜索框输入(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搜索,选择(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在线办事,点击我要申报,勾选或上传申报材料,提交申请。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正式在职在编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获取或窗口统一复印);

3.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

4.县(区)管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

5.学籍材料;

6.毕业证书(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获取或窗口统一复印);

7.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注:1-7为必要材料,8为不必要;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初审,包括对该同志参加学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籍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更改条件情况的审理意见;所有材料需原件,其中毕业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需复印件一份,核对后原件退回;毕业证书包含:前置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及现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包含:前置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及现学历(学位)查询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交通指引:乘7路、8路、101路公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公路港)站下车。

相关事情

县(区)管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请表在省网办事大厅下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申报。 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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