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
农业农村、农机购补
概述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
申请对象
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享受补贴(待遇)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和补贴机具范围详见附件。
申请说明
线下申请。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中央、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补贴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
(二)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购机后,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向建宁县农机中心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及机具未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贴补助等信息真实有效,非本县域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办理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30号建宁县种业科技中心5楼建宁县农机中心。
相关事情
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机具,不再享受中央或省级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申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