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公益性岗位是一种就业援助形式。

概述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申请对象

安置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愿意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主要从事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工作。

申请说明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并在我县各级公共办事大厅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60周岁,女<60周岁):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人员;

3.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5.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6.建档立卡的农村脱贫家庭劳动力。

7.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戒毒康复人员等,其中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备注:拟安置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先做“失业登记”、再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享受补贴(待遇)

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

其他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明市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01-202窗口

咨询电话:0598-7971316、0598-797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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