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仅适用于厦门市)
申请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失业保险个人参保关系转移凭证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其他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明市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01-202窗口
咨询电话:0598-7971316、0598-797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