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申请流程
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申请对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享受补贴(待遇)
申请说明
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线下窗口申报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涉及第三者利益关系的,提供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如承诺书、双方协议)
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4.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的无需提供);如非本人来申请,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办理流程
请业主带上相关材料到政务中心窗口,至住建工信发改等部门立项,获取项目代码后到综合窗口办理工改流程,填写企业的相关材料后由综合窗口发送到水利窗口进行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办公地址: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乘车路线:乘7路、8路至公路港(县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