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如何办理环评
建设项目或者开办企业很多情况是属于豁免环评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即可开工建设;部分属于环评登记表类别,只需要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简要填报相关信息即可;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类别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申请对象
开办企业或者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具体行业类别及规模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
享受补贴(待遇)
新扩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载明的4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同时满足化学需氧量≤1.5吨、氨氮≤0.25吨、二氧化硫≤1吨、氮氧化物≤1吨的,可豁免购买排污权及来源确认;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清单详见附件5),且环评文件中载明的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0.5吨的,可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调剂。
申请说明
业主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者“E三明”线上进行申报,也可以到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309民生经济综合窗口 申报。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原件份数1份 ;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原件份数6份 ;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2..APP端E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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