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日期:2018-06-02 15:50 来源:建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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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十三五”时期做好三明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纲领性文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三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规划》起草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2017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闽政办〔2017〕127号),提出了“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二五”以来,职业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改善,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明显减少。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出现了新危害、新问题和新情况,给新形势下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结合三明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本《规划》。

  二、《规划》核心内容 

  《规划》包括职业病防治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大部分。首先阐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我市职业病防治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11个可量化具体目标。其中具体目标涵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体系、职业病监测能力、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等职业病防治各个主要环节。基于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提出我市2018-2020年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作业场所危害监测等,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的防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突出加强尘肺病、重大职业中毒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三是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规划,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

  四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

  五是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职业病病人生活救助。

  六是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市职业病防治综合信息平台,动态采集各项检测、评价数据,为构建多部门联合防控职业病提供数据支撑。

  七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领导干部的培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八是开展职业病防治科研及成果推广应用。开展早期职业健康损害、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疾病负担等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推广以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三、《规划》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并通过指标形式进行约束,如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检测率和设备性能检测率均达到80%以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

  二是突出重点职业病防治。将我市职业病发病率较高的尘肺病、职业中毒纳入重点防治对象。实施粉尘危害专项整治,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厂矿。加强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建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管理信息档案,实施隐患登记,严密监控。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动态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及时掌握全市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和规律,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控制措施。

  三是突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逐步健全监管执法队伍,重点加强县、乡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利用《福建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动态采集各相关数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四、《规划》贯彻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13个部门和组织在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职责。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规划抓紧制订当地职业病防治规划,确定目标和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并列入“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安全生产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不能按照本规划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的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确保到2020年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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