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25 20:37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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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闽政〔20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起草思路

  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切实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福建建设的主体工程,引领、带动法治福建、法治社会建设。四是坚持法治思维,强化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普法、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机制。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注意总结提升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举措,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系列推动改革发展的新举措。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九个方面39条措施:一是总体要求。提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要从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统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六个方面提出要求。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从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四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主要从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备案审查的监督和纠错功能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要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实施“互联网+”执法监管、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六个方面提出要求。六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主要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政府部门职能优化整合力度五个方面提出要求。七是全面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七个方面提出要求。八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素质能力。主要从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加强专门人才培养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九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主要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政府督查工作力度,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形成对行政权的监督合力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转载自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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