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建宁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建宁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1.职能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协调,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
2.“一卡通”账户管理
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折)”原则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补贴对象指定金融机构开设“一卡通”账户。
3.补贴资金发放
若需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发放的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代发协议,代发金融机构按照业务主管部门推送的补贴发放数据,在1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项目名称、补贴金额等)告知补贴对象。若通过零余额批量发放的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应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交拨款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资金。
4.公开公示
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开补贴依据文件,制定并公开补贴申报指南,梳理并公开补贴申报信息、补贴发放信息,同步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并公开本单位的补贴政策清单。
5.监督责任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等监督方式,持续加强“一卡通”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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