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关于进一步规范建宁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1 15:2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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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篇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城乡特困人员?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具体要求如下:

●无劳动能力:

(1)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

是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06元每人每月),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

(3)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二、特困人员救助如何办理?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核对授权书;(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与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在申请时如实申明,填写《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备案表》。

三、城乡特困人员保障的标准是多少?

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238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522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806元。集中供养标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33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832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330元。

最低生活保障篇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收入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本县户籍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806元/月(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其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的4倍(低于38688元)。

三、低保保障标准是多少

建宁县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06元/人.月,根据低保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分类施保,将低保对象分为A、B、C、D四个档次给予保障。

(1)A档:全额补助806元/人.月。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重残一级,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且法定赡养或抚养人基本无赡养或抚养能力家庭;退出孤儿待遇的准孤儿。

(2)B档:补助68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重残二级以上,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一户多残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特大疾病返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

(3)C档:补助564元/人.月。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老年人(60周岁以上)、患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重特大疾病返贫的家庭;因灾、因意外事故造成贫困的家庭。

(4)D档:补助484元/人.月。因学造成贫困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其它家庭。

四、申请低保程序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直接向户籍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低保申请书;(2)诚信承诺书;(3)核对授权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法定义务人);(4)相关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5)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将申请人已签署核对授权书的人员录入省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发起信息核对。同时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进行生活情况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建宁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核对平台信息核对结果对申请材料、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核确认意见,核定保障金额,公示7天后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名单报送县民政局备案。次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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