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关于印发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3-25 16:24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秘书科
| | | |

  一、背景依据

  2026年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06万元,依据闽财农指〔202590文件精神,以省方案为指导,结合我实际,细化了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补贴的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面积为确权耕地面积,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在第三轮土地延包数据未形成前,未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补充(如濉溪镇城关村、河东村、水南村、综合农场、杨林农场、塘家湾农场、伊家乡双坑村双一组、双二组等)以实际种植面积据实发放。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县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制种大户可享受叠加补助。

  (四)不补范围

  还是七不准:1.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林地。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6.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7.抛荒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发放流程

  (一)村级登记。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天,村级登记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年410日前完成。

  )乡镇审核。村级上报数据抽查,乡(镇)审核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年4月25日前完成。

  )县级测算。各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全县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4月30日前完成

  )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每年6月20日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发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录入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网。

  四、注意事项

  根据巡察审计和今年新的要求,按照“七不准”及相关要求,力求发放精准,加强以下注意事项:

  (一)应用自然资源局2025年耕地种植调查数据成果,与确权图斑比对,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调查结果已经发给各乡镇,2025年的确权地种植面积为20.1313万亩。总量与上一年度发放面积差异不大,但各乡(镇)与各村之间的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请各乡镇认真开展面积调查、摸底、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各乡镇根据民政部门提供死亡人员名单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死亡日期、户籍地址)。比对申报人身份证号与死亡人员信息;若匹配,系统立即标注“死亡预警”,暂停该申报人的补贴发放流程,并推送至村级核实确已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流转耕种人的,核减其补贴面积,停发补贴;确已死亡但有合法继承人(如子女)且继续耕种确权耕地的,由继承人重新申报,提供继承证明、确权证书、本人社保卡号,按正常流程审核

  (三)公职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离退休且享受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乡镇根据财政局全县公职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在补贴面积申报、资金发放清册生成环节,将申报人身份证号、卡号与公职人员数据库比对,对疑似公职人员的申报信息,立即标注“预警”并暂停发放流程。核实立即停发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