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建宁县发改局 时间:2018-03-02 17: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建政办〔2017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我局负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可采取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形成《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1.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我局相关行政职能和管辖权限的要求,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本级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2.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录入从事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执法证号码等,根据执法资格证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等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以下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2、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

  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认真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联网对接和信息归集,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本局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将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五)探索开展多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

  (六)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严格落实企业项目不良信用记录,推进诚信信息化管理,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配合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强化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按时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执法经验,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任务落实局属各股(室)、中心根据主要任务设置的时间安排,认真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全部按时间进度落实到位。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3.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

      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 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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