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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建宁县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_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_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5年07月28日 星期一

公安局
建宁县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来源:建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8-06-26 16:42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指挥中心

县局有关单位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单位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指挥中心

县局有关单位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依据《福建省公安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梳理和做出动态调整。

4.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指挥中心

县局有关单位

及时汇总收集,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及时对“两单两库一细则”的具体内容作出调整,并根据阶段工作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100%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警务保障室

县局有关单位

按照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7.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政工室

县局有关单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8.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政工室

县局有关单位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9.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督察队

政工室

县局有关单位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0.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指挥中心、治安、交警、出入境

县局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 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
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本系统网上办事服务功能,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1.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治安、交警、出入境

县局有关单位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 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 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3.深化“放管服”改革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14.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治安、交警、出入境

县局有关单位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5.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政工室

县局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 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6.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政工室

县局有关单位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7.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指挥中心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18.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法制大队

县局有关单位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10 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1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指挥中心

县局有关单位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备注:
   1.公开时间:年度公开的事项,在年底或次年初公开;每半年应公开的事项,于1月20日、7月20前公开;季度应公开的事项,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10个工作日内公开;每月应公开的事项,在当月底或下月初公开;随时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
   2.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建宁县政府网站、建宁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及各类媒体进行公开。内部事务通过建宁公安内网、OA办公系统、钉钉办公软件、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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