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宁县民政局 时间:2022-01-12 17:37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建宁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件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部门、乡镇信息公开年报”民政部门栏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982171,传真:3982171,邮箱:jnmz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围绕责任分工、人事任免、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方面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总计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责任分工类信息5条、人事任免类4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条、社会救助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社会组织管理类信息3条、基层政权建设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因人事变动,我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领导责任分工事宜,调整领导责任分工,明确责任目标,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印发《中共建宁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网络评论员队伍的通知》(建民党组〔202119)、《中共建宁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建民党组〔202121),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安全生产等民生保障领域,主动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规范、无差错。2021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总体表现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围绕社会救助、责任分工、人事任免等方面,养老服务、老区建设、基层治理等民生热点方面的信息公开较少;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入脑入心,导致对信息公开的政策把握不够全面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股(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提升业务办理水平。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认真把握上级政策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合理规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县民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建宁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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